2016年9月,景县公安局接到梁集乡刘某报案称:2016年2月2日,郭某成用衡水市的两个假房产证做抵押在刘某处先后两次借走人民币45万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郭某成抵押给刘某的房屋所有权证确为假证。2016年11月21日,办案民警在列车上将企图潜逃的郭某成抓获归案。经审讯深挖,郭某成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交代两个假房产证都是经郭某超介绍从王某手里购买的。民警立即围绕郭某超、王某开展工作,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郭某超、王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