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北京)全市推行新型防伪印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本市开始启用新型防伪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等。新印章将统一标有印章编码,并在章体内植入电子芯片,方便辨别真伪。据介绍,除发票专用章外,新型防伪印章主要用于新刻章,原有的老旧印章自愿换刻。而发票专用章规格也有变化,新规格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在2011年2月1日前换刻完毕。
本市每年涉及伪造印章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均在500起以上,年造成经济损失约亿元以上。
记者注意到,新型防伪印章采用四项防伪措施:
1.采用印章编码。除钢印印章外,新型印章章面上被统一刻制了13位印章编码,并配套设置有北京市公安局印章审批语音查询电话。拨打查询电话后,按提示输入13位印章编码,即可查询到该印章相关审批信息。
2.采用章体内植入芯片技术。印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刻制完成后,须在印章章体内植入一枚公安机关统一研制的加密防伪芯片,芯片中写入相关审批和刻制信息。同时将在公安、质监、税务、银行、工商等单位配置印章芯片读卡器,方便辨识非法刻制印章或伪造印章。
3.采取印鉴留存制度,建立全市印章印鉴信息库。印章刻制完成后,申请刻制单位应在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印鉴留存卡上加盖印鉴,扫描上传至公安机关存档,印鉴留存卡原件由单位自行保管。
4.采用硬质章面材质。克服了软质章面材质受加盖力大小、章面磨损、老化变形等因素影响印鉴留存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