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委等13个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工商登记材料共享促进政府部门协同的工作意见》。即日起,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材料在各部门间实现资源共享。今后,办事人员在各行政部门办理业务时,无需再去工商部门打印证明材料,可通过企业登记信息材料远程查询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加盖印章的企业档案;同时,各行政部门也可以通过该平台核查企业档案信息,免去办事人各部门间来回跑的麻烦。
以往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信息等企业档案,办事人需要到工商部门现场查询,如今在网上就可以完成。
市工商局介绍,目前已建设了“企业登记信息材料远程查询服务平台”。该平台将传统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借助数字认证技术,解决了申请人的身份确认问题;同时借助数字签章技术,使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通过该平台,申请人在网上即可查询、打印企业档案;下载档案时,系统还会自动生成红色印章,来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一致性。
北京市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主任陈会明表示,相比于现场查询,用户在查询多个企业的登记材料时,不必再去工商登记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一站式”解决。
根据工作意见,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以档案资源共享的部门协同模式。申请人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行政部门可直接通过远程查询平台核查企业档案,而不再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加盖工商部门“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例如,当某个企业因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要办理车辆相关事项变更时,原本需要由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然后再到车管所申请办理。现在,企业可以自行登录该平台,打印相关证明,加盖本企业公章后即可向车管所提交。
共享模式建立后,各行政部门也可以通过该平台核查企业档案信息。其中,北京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在办理审批核准事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工商部门的登记材料。同时,部分事项由相关部门直接通过平台查询,申请人无需提供打印出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