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印章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且该文件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的推广,在现在的疫情背景下,能够很好地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完善企业线上办事链条,满足了远程办公、互联网商务和不见面审批的刚性需求。该类印章的主要优势有:
1、即时可办,过去物理印章要经过企业的多层审批,盖完印章才能使合同生效,而电子印章可以快速办理,效率更高;
2、应用便捷,这类印章属于电子数据,在使用过程中,无论是用印时间还是用印人,都能被系统记录下来并且成为数据存证,后续如出现印章类问题时,可以实现用印追溯功能;
3、真伪核验,电子印章和物理印章有同等效力,也可用于各类经营资格的申请,与自贸片区特有的“法人空间”相辅相成,提升了网络审批的严谨程度,印章备案信息及签章文档核验功能的配套上线,解决了企业印鉴及签章文档真伪难辨的问题。
申请电子印章的材料和方式?
根据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区不同,申请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不过在申请材料上大同小异,一般包括依法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证件、文书;
出具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或者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办理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申请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
另外,如果是制作包含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电子印章的,就需要出具经本单位或者机构确认的翻译文本。
材料准确齐全之后,前往具有电子类印章办理的企业或机构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