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的影响下,很多办公程序都从线下模式变成了线上模式,其中签合同的印章就是一个例子,比如从实体印章转变成电子类印章。电子印章实质上是数据,相当于一种电子签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而在获得与盖章、签字的效力的意义上,需要将电子类印章作为电子签名看待,所以电子印章符合《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的效力规定的话,就具备法律效力。
基于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结合使用方式来看,它具有安全性、提升效率、便于管理三大特点。
安全性是指,电子印章属于商用密码产品,需有密码局的商用密码产品定点生产单位证书及公安部防伪产品的检测认证,防伪性很强,结合CA数字证书,用印人身份信息也能实时可查,与此同时,电子类印章可确保用印后文件不可篡改、不可抵赖,出现问题时,都可以快速追踪。
电子类印章还会利用统一的管理员账号将印章使用权限统一管控,在使用印章时也不会受到区域的限制,都能在电子印章平台在线完成,也防止印章偷用盗用等违规用章的行为。
提升效率是指它简化了物理印章使用过程中涉及多级别、多人协作的效率问题,取消区域、时间对盖章的限制,提升公司,特别是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中员工协作与沟通效率。换句话说,就是将印章“装”进手机,包括手机移动端、微信、企业微信、钉钉等入口,实现盖章、签批随时随地、移动化。
便于管理是指电子类印章系统在操作过程中,通过时间戳技术,可以把用印时间记录下来,借助电子印章审计模块,印章管理员可追溯每一次用印信记录,为企业有效管理印章使用与风险防范带来更可靠的证据。